一、不还钱怎么强制执行对方财产
若对方不还钱,可按以下步骤强制执行其财产。首先,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获得生效的胜诉判决书。若对方在判决书规定的履行期内仍不还钱,可在规定履行期届满后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或与一审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时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若被申请执行人有隐匿财产行为,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进行搜查。若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可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二、不还钱怎么变成老赖了
当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却拒不还钱时,经债权人申请执行,法院可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成为老赖。 具体情形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等。一旦被列为老赖,会在很多方面受限,比如在出行上,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在金融信贷方面,很难再获得贷款等。所以,若有能力还钱却不还,就可能被认定为老赖,承担相应后果。
三、不还钱怎么告他诈骗行为
首先要明确,单纯不还钱一般不构成诈骗。诈骗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手段骗取财物。若对方一开始就有骗钱故意,比如编造借款用途实际用于挥霍等,可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侦查是否构成诈骗。若不构成诈骗,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讨欠款。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经法院立案受理后,通过审理判决要求对方还钱。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申请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其财产以实现债权。要区分清楚是正常借贷纠纷还是诈骗犯罪,以便正确维权。
当我们关注不还钱怎么强制执行对方财产时,要知道这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会通过多种方式查找对方财产线索,像查询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登记信息。若发现对方隐匿财产,法院有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同时,对于恶意拒不执行的,还可能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新都建治于春秋末期,为古蜀国三都之一。开明氏政权在新都军屯营建都邑,为区别于杜宇氏在郫县的旧都,遂名“新都”,距今约2800年历史。公元前376年,新都建县。2002年1月1日,新都县撤县设区,属成都市管辖。新都为古蜀国名城。古蜀国经历了蚕丛、柏灌、鱼凫之后,在蜀王杜宇时期开始“教民务农”,率蜀族人民由山区向平原转移。当时因岷江之水尚未治理,土质肥沃的广大平原遭洪灾之害。杜宇遂委派由荆楚迁来的部族首领鳖灵为相,命其治水。鳖灵决玉垒,开金堂峡,以除水害,民得安处,后鳖灵取代杜宇政权,建立开明王朝,号丛帝。开明王朝建立之后,江水得到进一步治理,蜀族人民生产活动的中心,遂由平原边区的丘陵转向平原纵深地带。由于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地域扩大,长期处于山区边沿的杜宇氏城邑,已不适应发展变化的要求,须另建活动中心。约在公元前七世纪,蜀王开明氏在今新都军屯镇附近营建了开明王朝的都邑。为了有别于杜宇氏的旧都郫邑,新建都邑遂名为“新都”,为蜀王开明王朝的第一个城名。据《华阳国志》云:“开明王自梦郭移,乃徙治成都。”“蜀以成都、广都、新都为三都,号名城。”由此可见,开明的都城在徙治成都之前,已在新都建都。新都作为古蜀三大名都之一,距今已有二千七百多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