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强制执行欠款人
若要强制执行欠款人,首先需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调解书等。然后,在规定履行期届满后,向作出该法律文书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时,要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写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信息、执行依据及请求事项等,并附上相关法律文书副本。法院受理后,会采取多种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欠款人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房产、车辆等财产;限制其高消费,禁止乘坐飞机、高铁等;甚至对其进行司法拘留。若发现欠款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整个执行过程中,申请人需积极配合法院,提供欠款人财产线索等,以促使执行顺利进行。
二、如何强制执行探视权利
探视权的强制执行,首先需明确探视权属于人身权利。若一方不配合,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探视权并明确具体探视方式、时间等。
法院判决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多种措施,如对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及其家人进行法制教育,促其履行协助义务;必要时可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法院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探视过程,以保障探视权顺利实现。需注意,强制执行探视权应遵循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原则,避免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
三、如何强制执行股权
强制执行股权,首先需向法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如生效法律文书等。法院受理后,会对股权状况进行调查核实。
接着,法院会采取冻结措施,限制被执行人转让其股权。之后,可通过拍卖、变卖或强制被执行人转让股权等方式进行处置。若进行拍卖,需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竞买人竞拍成功后,法院会出具相关裁定,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需注意的是,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其他股东不行使该权利,方可对外转让股权。同时,执行过程中可能会涉及诸多法律问题及复杂情况,建议及时与专业律师沟通,确保执行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
在了解如何强制执行欠款人时,我们清楚了一系列法律流程和要点。然而,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还会遇到不少问题。比如,欠款人若恶意转移财产,该如何应对才能确保执行顺利进行?还有,当欠款人声称无力偿还时,怎样通过合法途径调查其真实财务状况以保障自身权益?
新都建治于春秋末期,为古蜀国三都之一。开明氏政权在新都军屯营建都邑,为区别于杜宇氏在郫县的旧都,遂名“新都”,距今约2800年历史。公元前376年,新都建县。2002年1月1日,新都县撤县设区,属成都市管辖。新都为古蜀国名城。古蜀国经历了蚕丛、柏灌、鱼凫之后,在蜀王杜宇时期开始“教民务农”,率蜀族人民由山区向平原转移。当时因岷江之水尚未治理,土质肥沃的广大平原遭洪灾之害。杜宇遂委派由荆楚迁来的部族首领鳖灵为相,命其治水。鳖灵决玉垒,开金堂峡,以除水害,民得安处,后鳖灵取代杜宇政权,建立开明王朝,号丛帝。开明王朝建立之后,江水得到进一步治理,蜀族人民生产活动的中心,遂由平原边区的丘陵转向平原纵深地带。由于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地域扩大,长期处于山区边沿的杜宇氏城邑,已不适应发展变化的要求,须另建活动中心。约在公元前七世纪,蜀王开明氏在今新都军屯镇附近营建了开明王朝的都邑。为了有别于杜宇氏的旧都郫邑,新建都邑遂名为“新都”,为蜀王开明王朝的第一个城名。据《华阳国志》云:“开明王自梦郭移,乃徙治成都。”“蜀以成都、广都、新都为三都,号名城。”由此可见,开明的都城在徙治成都之前,已在新都建都。新都作为古蜀三大名都之一,距今已有二千七百多年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