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讨债务诉讼如何举证
追讨债务诉讼中,举证责任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首先,需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比如提供借条、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表明双方有借贷合意及款项交付的证据。
其次,若约定了还款期限,要证明已到还款期。
再者,若通过口头约定利息等,需举证约定内容。
若债务有担保,要提供担保合同等相关证据。
若对方抗辩已还款,对方需举证证明。比如提供还款凭证等。
同时,证据要符合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要注意及时收集、妥善保管,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给法院。总之,充分且有效的举证是追讨债务诉讼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关乎能否实现债权。
二、追讨债务诉讼期是多久
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该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在这三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如果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过权利,比如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催讨债务,那么诉讼时效会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过,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权利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所以,债权人发现债务到期未还,应及时采取措施追讨,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避免因时效问题导致权利受损 。
三、追讨债务诉讼时效官司怎么打
首先要明确诉讼时效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起诉前,务必准备充分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债务关系存在及诉讼时效中断的材料。若存在催款等导致时效中断的情形,要保留相关凭证。
撰写起诉状,写明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明确追讨的债务金额等)、事实与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庭审中,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准确阐述债务形成过程、催款情况及为何认为未过诉讼时效。若对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要依据证据进行有力反驳。若证据确实充分且时效未过,法院会支持合理诉求,判决对方偿还债务。
在追讨债务诉讼中,举证是至关重要的环节。我们已经了解了追讨债务诉讼如何举证的基本要点,在此基础上,还需注意一些相关拓展。比如,除了常见的借条、合同等直接证据外,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电子数据也能作为有力的举证材料。还有,如果债务涉及到转账,转账记录要清晰完整,能准确显示资金流向。
新都建治于春秋末期,为古蜀国三都之一。开明氏政权在新都军屯营建都邑,为区别于杜宇氏在郫县的旧都,遂名“新都”,距今约2800年历史。公元前376年,新都建县。2002年1月1日,新都县撤县设区,属成都市管辖。新都为古蜀国名城。古蜀国经历了蚕丛、柏灌、鱼凫之后,在蜀王杜宇时期开始“教民务农”,率蜀族人民由山区向平原转移。当时因岷江之水尚未治理,土质肥沃的广大平原遭洪灾之害。杜宇遂委派由荆楚迁来的部族首领鳖灵为相,命其治水。鳖灵决玉垒,开金堂峡,以除水害,民得安处,后鳖灵取代杜宇政权,建立开明王朝,号丛帝。开明王朝建立之后,江水得到进一步治理,蜀族人民生产活动的中心,遂由平原边区的丘陵转向平原纵深地带。由于生产发展,人口增加,地域扩大,长期处于山区边沿的杜宇氏城邑,已不适应发展变化的要求,须另建活动中心。约在公元前七世纪,蜀王开明氏在今新都军屯镇附近营建了开明王朝的都邑。为了有别于杜宇氏的旧都郫邑,新建都邑遂名为“新都”,为蜀王开明王朝的第一个城名。据《华阳国志》云:“开明王自梦郭移,乃徙治成都。”“蜀以成都、广都、新都为三都,号名城。”由此可见,开明的都城在徙治成都之前,已在新都建都。新都作为古蜀三大名都之一,距今已有二千七百多年的历史。